时间:2005/12/20 访问:4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 基金托管人 第四章 基金的募集 第五章 基金份额的交易 第六章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七章 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第八章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第九章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详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