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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协发[2014]1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2014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相关工作,中税协下发了《关于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4]5号),对2014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现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3年修订)》(中税协发[2013]58号)、《广东省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对我省2014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AAA等级认定条件 1、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不少于12人(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 2、201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含分所或分公司的涉税鉴证、涉税服务收入总和),考核评定时需提供税局已审核的2013年度纳税申报表或有关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3、成立时间满三年(即2010年1月1日前成立); 4、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5、近三年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理的记录。 二、关于等级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税务师事务所上报的材料应实事求是,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能故意虚夸。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复印件; 3、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注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个人会员证编号); 4、税务师事务所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清单和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5、上年度会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6、上年度及当期财务报表; 7、上年度纳税完税凭证统计表; 8、上年度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9、内部管理制度; 三、关于等级认定程序及要求 1、请符合等级认定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将上述全部申请认定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税协,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省税协将于12月15日开始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对新申请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 3、省税协将突出对执业质量的检查,特别是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不计成本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存在违法违规鉴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事项的,实行一票否决。 4、省税协对审核后符合AAA级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予以公示、认定,并将名单上报中税协备案。 四、税务师事务所在认定工作中的问题,请与省税协联系。 联系人:杨恒仁 电话:81319606 陈 鹏 电话:81319610、13808884670 附件:《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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