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

时间:2014/2/9  访问:4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129,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税总函[2014]5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以下简称行业报表”)报送问题进行了明确,现转发你们(附件一),并将2013年度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各地方税协及税务师事务所210日起使用安全盘(U key)登录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应用系统”(网址:http://is02.cctaa.cn/)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详见系统登录首页)
  二、报送要求
  ()各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607)和《补充通知》规定的填报要求通过系统报送(填报说明详见系统操作帮助)
  ()各地方税协在上报本地区报表同时,应附送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本地区本年度行业基本情况;
  2、本年度与上年度情况的比较分析,并较大变动数据项做出说明;
  3、行业发展主要问题及说明;
  4、促进行业发展所作工作;
  5、对中税协支持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为便于地方税协汇总,结合以前年度系统填报出现的问题,请各地方税协及时核对报表系统中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信息,对于2013年度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填写《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系统注销税务师事务所明细表》(附件二),发送至中税协(注册部邮箱:zcb@cctaa.cn),由中税协统一处理。
  ()对于总()()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填报及经营收入汇总问题,参照《关于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004)第四条规定执行。
  三、上述通知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业务方面问题,请与中税协注册部联系,技术支持及软件操作方面请中税协信息部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信息部:010-68451149;咨询QQ786496627
  注册部:010-684139888203

    相关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doc    
    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系统注销税务师事务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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