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5/9 访问:1734
粤税协发[2013]3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省税协参照中税协《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推荐办法》,决定建立全省行业代表人士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为全省执业注册税务师。 2、推荐办法为自我推荐,由本人填写《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3、省税协将参照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细则》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对推荐的代表人士进行筛选,最后确定各地区人员,列入广东省行业代表人士人才库。 4、报送时间:2013年5月15日前。 省税协邮箱: mcagd@126.com 附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Ο一三年五月七日 相关附件: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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