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2/5/17  访问:1661
各区安监局、各新区经服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委制定了《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所涉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文件可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和省安监局网站www.gdsafety.gov.cn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及国家、省、市有关部署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通知》及国家、省、市有关部署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标准为依据,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创造深圳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明显增强,“三违”现象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规划之内,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达标时限
  2012年底前,规模以上(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下同)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20%以上;
  2013年底前,力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
  2014年底前,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60%以上;
  2015年底前,力争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三、达标标准和程序
  根据要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二、三级,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企业的相关事项,分别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原则精神,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明确达标标准和程序如下:
  (一)达标标准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适用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已经出台的评定标准,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进行评定。
  (二)达标程序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程序适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省安监局同意后,向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市经贸信息委同意后,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会提出申请。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
  2、所在区安监局或所在新区经服局出具意见;
  3、向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4、评审组织单位初审;
  5、市经贸信息委核准;
  6、评审组织单位通知相关评审单位评审;
  7、评审单位评审;
  8、评审组织单位审查评审报告;
  9、市经贸信息委审核、公告;
  10、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通知》(粤安监管二〔2012〕1号),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为深圳市安全生产与安全文化协会(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三村现代苑裙楼二楼东B02,电话:83672983,83666910,传真:83672891,电子邮箱:chsstc@126.com,网址:www.chsstc.org.cn)。三级企业评审单位暂定13家(名单见附件),可根据业务需要适当增加。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参加自评员培训等方式,有效掌握标准化创建的内容和方法,可以自主选择通过信息化等先进手段,提高创建工作效率。
  小微企业的达标标准和程序暂时按以上规定实施,待国家有关文件颁布后再做进一步调整。
  四、主要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责任主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市经贸信息委负责统筹指导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区(新区)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服务优势,努力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政府领导、企业落实、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申报企业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期限积极推进本单位的标准化创建工作;
  2、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把握基本要求,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3、按要求开展自评、申报工作,并对本企业在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市经贸信息委
  1、统筹指导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对标准化二级申请企业出具意见;
  3、对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进行审核、公告;
  4、定期发布标准化工作有关统计信息;
  5、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各区安监局、各新区经服局
  1、统筹落实本辖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制定本区(新区)标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按每年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创建企业数量,组织辖区各街道积极做好推动实施相关工作,按计划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对标准化申请企业出具意见;对辖区内标准化评审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落实标准化创建工作有关经费。
  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职责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是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各区(新区)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列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摸清本辖区工贸企业底数,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责任到人,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各区(新区)要结合本辖区产业特点,以本辖区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规模以上企业和企业较为集中的产业园区等为重点,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现实困难,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加大投入,严格措施。各区(新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经费,鼓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度。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尚未达标的企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限期达标,对没有按时完成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按国发〔2010〕23号《通知》关于严格企业管理的要求处理,并加大对该类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同时取消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于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提请本级政府予以关闭。
  (四)公正评审,确保质量。各区(新区)要加强对在本辖区内开展工作的评审单位的监管,以保证其考核评级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评审组织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做好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宣贯培训、咨询服务和规范市场秩序、执业行为等方面,科学组织,严格管理。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切实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作出贡献,努力树立并自觉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运用系统,及时反馈。各区(新区)要充分发挥国家和广东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的作用,督查指导辖区各街道办事处正确使用该信息系统,确保将采集到的各类信息及时按要求录入、上传并适时更新;同时,按照市应急办《关于填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信息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并于每一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报市经贸信息委汇总。
  附件: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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