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2/3/22  访问:188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中税协制定了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计划和西部培训基地培训计划,见附件1),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向各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征求意见调整后,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地方协会做好工作安排并积极组织会员报名参加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程序
  2011年,中税协培训部改进以往培训的报名程序,采取预报名的形式,收到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发挥中国注册税务师培训基地的作用,更有效地为会员服务,2012年的培训项目继续采取预报名的形式,请各地方税协按照2012年中税协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会员根据培训需求提前进行报名,并于4月25日前将各地的预报名统计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中税协培训部(电子邮箱:zsxpxb@163.com)。培训部将根据各地的预报名数量,对每期培训班参训名额做出安排和调整。
  二、培训项目
  1、根据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中税协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扬州)培训基地举办九期业务精品课。
  2、为加强行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2012年中税协在西部培训基地(四川)除继续举办新任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和一期转让定价业务培训班外,将继续分区域举办两期全国A级、AA级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关于A级、AA级事务所所长培训班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区域划分安排(附件3)组织本地A级、AA级事务所所长或副所长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届时务必参加。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计划
  附件1:西部培训基地培训计划2
  附件2:预报名统计表
  附件3: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区域划分安排

    相关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计划.doc   
  附件1:西部培训基地培训计划2.doc   
  附件2:预报名统计表.xls   
  附件3: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区域划分安排.xls   

版权所有: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粤ICP备10060629号 法律声明 | 您是第8313760位访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