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28 访问:3578
中税协秘发[201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做好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1]30号)和《关于换发新版<个人会员证>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0]94号)的规定,现将截至11月23日17时各地税协开展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安全盘发放与个人会员证打印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个人会员信息采集与安全盘发放情况 根据系统数据显示,各地税协通过系统完成了26893名注册税务师的个人会员信息采集确认工作,全国完成比例为77.09%。完成比例达到90%以上的地区有15个,分别为:上海、天津、宁波、新疆、陕西、北京、河北、辽宁、厦门、深圳、甘肃、广西、西藏、宁夏和贵州。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工作30%以下的地区有3个,分别为大连、山西和江苏。 除去注销或由执业转为非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已经为在事务所工作的注册税务师发放了28727张注册税务师安全盘,预计年内还将发放6000张安全盘。 二、个人会员证打印及贴签情况 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于11月11日正式启动。截至目前,中税协已集中打印个人会员证10941本,其中粘贴等级认定标签4562本,涉及13个地区,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厦门、山东、河南、湖南、宁夏和新疆。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集中打印与换证工作。 在个人会员证集中打印过程中,中税协信息部对个人会员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进行了核验,并将有误的信息反馈至各地税协,请各地税协尽快通知事务所进行修改。 通过系统采集的个人会员信息,将直接用于新版会员证打印工作,请各地税协督促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认真填报信息,在11月3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以免影响新版会员证换发以及继续教育学习。 附件: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安全盘发放、会员证打印情况分析表(排序) 相关附件: 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安全盘发放、会员证打印情况分析表(排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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