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9〕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抄送:纳税人服务中心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印发
打字:周小云 校对:税政科 贝琳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函〔2009〕73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
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 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2月3日印发
打字:卜翠玉 校对:税政二处 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