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7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