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2/10 访问:250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依法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财政部新闻办10日发布消息: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坚持依法治税,纠正一些单位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中存在的不如实提供个人收入资料,瞒报、少报个人收入等问题,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法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做好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职责,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将当期向职工发放的所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并自觉接受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将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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