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政府电子政务应免费向社会开放

时间:2011/2/17  访问:1166


    2月16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的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社会开放。

    三部委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的电子政务平台应无偿向社会提供政府公共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收取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目的费用,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版权所有: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粤ICP备10060629号 法律声明 | 您是第8909067位访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