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机构倾听新兴市场意见北京圆桌会议研讨保险合同

时间:2010/12/7  访问:1015

 

    11月30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保险合同圆桌会议在北京召开,与会各方就IASB今年7月份发布的《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主任王新棣、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活动总监韦恩·奥普顿、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万峰等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圆桌会议。
    杨敏表示,在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进程中,保险合同是一个重要项目,中国是当前全球增长最快的保险市场,是保险合同项目的重要利益相关方,应当在此准则的制定过程中积极参与,IASB也应充分听取中国的意见。举行本次圆桌会议既是IASB按照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循程序所开展的一项重要咨询活动,也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持续趋同的一 项重要技术活动。她建议,IASB应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前更多地听取中国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以利于IASB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充分考虑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情况,中国利益相关方应更积极地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为制定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做出努力。
    王新棣表示,中国保险行业和中国保监会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继续与IASB和其他各方就保险合同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共同推动全球统一的、高质量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
    韦恩·奥普顿在会上简要介绍了《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的内容。
    与会各方就保险负债计量模型、保险合同分拆、列报、剩余边际等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很多问题,并结合各家公司的实际,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韦恩·奥普顿一一解答了这些问题,就与会者提出的问题与各方展开了深入讨论。他表示,中国在保险会计领域开展了积极主动的探索,IASB非常重视中国的意见和经验,因此除了在东京、伦敦和美国诺沃克密集举行三次保险合同项目圆桌会议之外,还专门在北京安排了本次圆桌会议,以便建立一个直接听取中国利益相关方意见的渠道,这对IASB充分考虑中国情况、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保险合同准则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应唯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感谢了有关各方的积极参与,并要求各保险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向财政部积极反馈意见的同时,也要及时将书面意见直接反馈到IASB。财政部会计司将在总结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财政部和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向IASB提交意见。
    今年7月,作为保险合同项目第二阶段的初步成果,IASB发布了《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建立了原则导向的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方法,要求保险公司采用模块法计量保险合同负债、提供更易于理解和相关的会计信息,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将显著改进保险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
    保险合同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近年来持续推进的一项重要准则项目,也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积极关注、并努力持续趋同的一项影响重大的会计准则项目。
    2006年2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成时,财政部相应制定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两项准则。2009年12月,在中国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立足国内实务、借鉴保险合同讨论稿的先进理念,前瞻性地制定发布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目前已在保险企业顺利实施。
    据了解,今年8月6日财政部就该征求意见稿向国内利益相关方广泛征求意见。截至10月底,财政部共收到40份反馈意见,涵盖了国内保险行业众多企业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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