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领导国务院工作审计署不受他人干涉

时间:2013/3/29  访问:304

 

    原标题为:中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总理领导国务院工作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国务院工作规则》,《规则》要求国务院组成人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规则》规定了国务院组成员的职责,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副总理、国务委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总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

    ——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总理出国访问期间,受总理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代行总理职务。

    ——各部、各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实行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规则》要求,各部、各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规章,发布命令。审计署在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规则》指出,国务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政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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