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监管新思路露端倪

时间:2010/8/12  访问:1167

 

    就在不少地方证监局将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列为当下重点工作之际,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日前,监管层明确了并购重组的一些新的监管思路,拟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机制进行市场化改革;平衡借壳上市与IPO的关系,并制定借壳上市的适当标准。

    新的并购重组监管思路要求对此前一些政策进行改革。首先,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机制要进行市场化改革,注意公众股东权利的保护;其次,鼓励整体上市及资产注入的政策导向,平衡借壳上市与IPO的关系,并制定借壳上市的适当标准;另外,培育及加强对财务顾问及项目主办人的管理,强化对并购重组相关当事人的市场约束机制,发挥财务顾问在并购重组中全方位的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新的监管思路还特别加强了对信息披露的全方位改革。首先,在重组方案披露前,要进一步明确分阶段披露的要求,提高市场效率和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尤其要关注媒体报道和传闻,加强股价异动的监管;其次,重组方案披露后,也要关注媒体质疑,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地调查,及时澄清;另外,继续严格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即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备忘录第八号,其中还包括此前一直被忽略的推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因其他原因的知情人。

    有投行人士表示,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机制进行市场化改革,这一监管思路对今后的并购重组影响深远。此举意味着今后的定价可能不再是现在实行的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打折那么简单了,价格协调面可能更广,实行的价格也更灵活,对公众股东的利益保护也更公平合理。另外,在方案披露前后对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的处理规定,可以明显看出监管层希望做出更积极的反应,不像目前经常处于被动状态,由此可能会促使项目主办方、发行人做出连锁反应——比如更加严格的自律。

 

 

版权所有: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粤ICP备10060629号 法律声明 | 您是第7711787位访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