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出信用卡新规 禁向未成年人发卡

时间:2010/8/12  访问:1114

 

    要求商业银行将信用卡业务纳入内控体系

    8月11日下午消息 银监会今起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将纳入银行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内,绩效考核不能单一与发卡量挂钩,严禁泄露信用卡客户信息,不得向未成年人发卡。

    《办法》规定,未经书面授权,商业银行不得将持卡人、特约商户等信息用在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其他途径。“交易凭条必须对卡号进行部分屏蔽;商业银行及其合作机构不得超过业务需求存储信用卡相关信息,充分保护客户隐私权。”

    而除附属卡外,《办法》规定不得向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和没有稳定还款收入的人群发信用卡。

    在规范超限额用卡服务方面,《办法》规定,发卡银行提供超限额用卡服务,收取超限费等行为必须事先获得持卡人授权,在得到授权之前必须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通知,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撤销授权的权利,一个账单周期内不得重复收取超限费。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向新浪财经表示,不能单一依靠发卡量来进行考核,“服务内容,信用卡忠诚度和满意度,柜面资源的节约程度等都可以列为考核指标”。此外,还可以依据信用卡成本收益综合测算、有多少活卡和投诉等指标。

    2010年上半年,信用卡交易量已经达到2.2万亿元,比同期多增0.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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