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破获首宗评估公司贿赂案

时间:2008/10/31  访问:1590
       新快报讯(记者 李婷 通讯员 卢沁)评估公司借助银行在发放贷款时的优势地位,与银行合作达成“君子协议”,强迫借款人到自己评估公司做抵押物评估,从中牟利,同时以给付“手续费”等形式给予银行“好处”。近日,南海区工商局桂城分局破获了首宗房地产评估公司商业贿赂案。

  据该评估公司负责人陈先生交待,其公司与南海某金融机构于2007年10月8日达成合作协议,由该金融机构向其公司推荐评估业务,然后按评估业务费的30%向金融机构支付“评估手续费”。至案发时,评估公司接到了金融机构向其推荐的多单业务,收取业务评估费共计30多万元。评估公司先后分10次以现金或支票转账的方式向该金融机构支付了“评估手续费”9万余元。桂城分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该评估公司的行为涉嫌商业贿赂,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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