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商业贿赂上海抓四个重点

时间:2006/7/6  访问:2010
       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上海市治理商业贿赂将集中精力抓好四个重点,在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上海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上海治理商业贿赂将抓

 
好四个重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

  具体来说,就是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作为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公权利大、自由裁量权大的政府机关以及公益性强、有垄断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建设交通、国资监管、房地、卫生药监和财政等部门;重点查办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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