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剑涛出席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时间:2017/3/29  访问:1422

 

    2017327-2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大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稻香湖景酒店举行。瑞华首席合伙人、海淀区人大代表杨剑涛出席会议。大会讨论了《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大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审议通过了该办法,选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肖韵竹为海淀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举行了宪法宣誓。
       2016
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查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1225,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程序、职责权限、适用法规等重要事项。2017120,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产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硕辅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了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标志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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